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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保险

根据中国教育部相关文件,来华学习时间超过六个月的留学生(含按原学习计划继续学习超过六个月的学生)需在我国大陆购买“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”,作为办理新学期入学注册手续的必备材料。

一、投保条件

来华留学生、港澳台学生及华侨学生(华侨身份可由相关单位出具证明),凡身体健康、年龄在6-69周岁可参加本保险。

二、内容简表

保障责任

保险金额(元)RMB

6—69岁(留学生)

保险费(元/人·半年)

保险费(元/人·年)

身故责任+意外残疾

100000

400

800

意外伤害医疗

20000

门、急诊疾病医疗(日费用限额600元;起付线650元以上的部分85%赔付)

20000

住院医疗保险

400000

注:未尽事宜以《平安附加残疾保障团体意外伤害保险(2013版)(D款)》、《平安一年期团体定期寿险》、《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》、《平安住院门诊急诊综合团体医疗保险》、《平安住院团体医疗保险》等条款执行。

三、可垫付费用医院

1、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黄岛分院:

山东省青岛市开发区五台山路1677号 0532-82918181(总机)

2、山东省青岛市立医院:

山东省青岛市北区胶州路1号 0532-82827191(总院)

3、山东省青岛市急救中心:

山东省青岛市北区劲松三路176号 0532-88756255

4、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:

山东省青岛市江苏路16号 0532-82827681(总机)

5、山东省青岛市中心医院:

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四流南路127号 0532-84855192/84863506

四、网上保险支付步骤

 

关于保险的具体条款、保险责任、理赔方式等信息,请至网站http://www.lxbx.net查阅并下载相关资料。